甲方:洛阳市洛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乙方:洛阳物流运输集团货运有限公司
- 合同名称: 货物运输合同
- 运输地点和数量: 洛阳 至 全市九县 ,每月 8000 件。
- 合同时间:2020年 11 月 20 日至2021年 11 月 20 日。
- 甲乙双方责任:
1.甲方负责 酒、饮料、生活用品 货物的装卸及运输过程协调、保 障产品的数 量、质量以及人员的配备的管理工作,甲方负责计算运输数量并支付运输费用。
2.甲方应保证使用乙方车辆运输,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
以外的其他单位运输车辆。
3.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,积极配合甲方搞好货物运输,由于甲
方原因未能当日装货(正常等除外),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。
4.乙方应根据甲方核算的运费及时开具运输发票。
5.如遇雨天等不能按时装卸时,乙方所派车辆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停
放,乙方自行解决食宿和停车费用。
- 结算方法:
- 货物运输单价:
洛阳 至 新安 每件价 7 元
洛阳 至 孟津 每件价 7 元
洛阳 至 偃师 每件价 7 元
洛阳 至 汝阳 每件价 8 元
洛阳 至 洛宁 每件价 9元
洛阳 至 栾川 每件价 9 元
洛阳 至 嵩县 每件价 8 元
洛阳 至 伊川 每件价 7 元
洛阳 至 宜阳 每件价 7 元。(可根据当时油价协商)
- 付款方法:甲方在乙方开具运输货物的运输发票后与乙方结算运输款,并在每月25日前办理结算手续,并将运费转入乙方账户,如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,终止合同。
六其他:
- 本合同一式三份,双方各执一份,一份存档,双方签字有效盖章 后生效。
-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,应协商解决,协商解决不成,须依法向乙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代表(签字): 代表(签字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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